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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业移民的逗留条件及居留权
发布时间:2016/5/4 16:54:48   来源:乔鸿国际移民   点击:5000 次

香港商业移民的逗留条件及居留权


逗留条件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以雇佣身份来港的专业人士只可从事入境处处长所批准的雇佣工作。他们须事先得到入境处处长的批准,才可转换工作。有关申请须在申请人仍然符合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所订的申请资格的情况下才会获考虑批准。至于只受逗留期限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的顶尖专业人士,他们如在获准逗留期间转换工作,只须以书面通知入境处。

 

回港居留
香港特区非永久性居民,不论其国籍或所持旅行证件种类,均无需回港签证/进入许可进入本港,但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情况必须没有改变及在有效获准居留期限内回港。

 

居留权
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就业的人士,如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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