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Kiu Hung Immigrants
2014香港产子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4/8/26 15:21:30   来源:乔鸿国际移民   点击:8191 次
 

我们先看一则几天前的新闻报道:“内地孕妇冲进急症室产子因虚假申述被判监禁”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一名內地女子被控一项向香港入境事务处(入境处)职员作虚假申述及一项作虚假法定声明的罪名,于8月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港幣1000元。
  23岁的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並在未经预约下于8月6日衝急症室產子。香港入境处的调查显示,被告经香港国际机场入境,在办理入境手续期间,入境处职员向被告询问其怀孕情况,被告当时声称並没有怀孕。被告其后於8月21日到出生登记处为其新生女儿办理出生登记时,亦向登记处职员作出虚假法定声明,表示她到香港的目的为照顾年前在港出生的大女儿,以及讹称她並无意图在港產子。
  于调查时,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她到香港时已计划在港分娩。被告因涉嫌就其怀孕的情况作出虚假申述及虚假法定声明而被落案起诉。被告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有关控罪,被判监禁12个月及罚款港幣1000元。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强调,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幣15万元及入狱14年。此外,任何人明知而故意作虚假法定声明,亦属犯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2年及罚款。


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内地孕妇2014赴港产子最新政策

香港特区政府公布内地孕妇赴港产子的最新政策,政府推出医疗管理及入境配套新措施,主要有三个政策目标:

1、首先是要确保香港孕妇能够得到妥善及优先的妇产服务;
2、第二是要将来港产子的外来孕妇数目限制在香港医疗系统所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3、然后是防止一些外来孕妇于临盆前一刻才去急症室求诊的危险行为。

新政策包括怀孕后期,即大约有孕7个月的内地孕妇需要在入境时证明已在港接受产前检查,以及预约赴港产子医院床位,否则会被拒入境。当局将派医护人员在入境口岸驻守,初步判别有关孕妇怀孕周数,以及她提供的产检数据等。换言之,内地孕妇必须在怀孕初期来港检查及预约登记。而孕妇在公立或私家医院预约产前或床位服务时,也需要先缴付分娩按金,以防止有人失约。

同时,香港医管局也会提高内地孕妇赴港产子收费套餐收费,内地孕妇未经预约入院,据透露,政府已经与医管局及有关的私家医院就当局的政策目标详细沟通过,而且达成共识。就政府及医管局将会采取的安排及措施,私家医院也表示支持及承诺会作出相应配合。


香港产子的好处

一、去香港产子可以更好地融入整个世界。
香港是国际港,再香港能够无障碍地和全世界接触,自不必说。说香港人的护照,世界上有130多个国家地区都免签证。更是多少人向往的。

三、可以享受香港的优厚的福利和发达的教育。
香港福利之好,远非大陆所及,即使大陆最发达城市,福利也远不如香港好。在香港,一个孩子刚生下来,如果属于福利救助对象,每个月就可以领到数千元的救助款,一家三口的生活靠这点福利,在香港也可以勉强生活。教育自不必说,从上幼儿园开始就不用交纳学费等费用,只需要交纳每个月的教材费。12年免费义务教。到上大学的时候,香港的大学水平也远远超过内地,如想要内地读书北大、青华等名牌大学还可以低分优先进入,孩子更不用为上大学发愁。

二、香港产子的法律问题
1、到香港生子不违背香港法律规定,即使到香港出生是为了取得居住权,也能够得到法律支持。2001年,香港终审法院驳回警务处上诉,判决内地父母在港出生小孩庄丰源拥有居港权,已经使非港居民在香港生孩子以获得居住权合法。

2、赴港产子是否违背了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有待明确。
我国在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超生必须要承担法律后果,承担超生带来的抚养费。但是在香港出生孩子如何确定呢?所生孩子不占用大陆生育指标,是不是超生由有待明确。因没有权威机构作出解释,所以各地众说纷纭。但大家可以这样分析,既然孩子是香港籍,在国内享受外国人待遇,不去国内报户口,父母就好像帮别人带领了个外国孩子。这种情况,从法律意思上说,不能算是超生,更没有依据去罚款。由于中国的很多地方,特别是偏远地区,执法标准不统一,所以才出现了这个问题的不明确性,但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大多数地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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