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标题:知识 | 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持卡便利
申请人一次申办,五年有效,可多次入境16个APEC经济体(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智利、秘鲁、墨西哥、俄罗斯),每次可停留60天,各经济体(含美、加)为持卡人提供专用通道。
申办条件
申请人所属企业必须经我省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信高,效益好,与APEC相关经济体有经常性业务往来。申请人应为企业股东、高管或者负责本企业与APEC相关经济体业务往来的人员,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个人资信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无被外国、特别是实施APEC旅行卡计划经济体拒签记录,在该企业工作不得少于1年。
申办材料
1、《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简介表》(1份)
2、《申请人简介表》(1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年)
4、申请人二寸白底无边框的电子版彩照、黑白签名扫描件(扫描在系统上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在系统上传)
6、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1份(核原件)
7、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进出口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海关报关单(16个经济体,10万美元以上);其他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企业,可将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作为业务往来的证明
8、申请人在申办企业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明细表
9、《申办因公出国(境)人员情况审核表》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10、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外办审批申报表1份(续办的企业可直接从本办网站下载申报表填写,由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我办审核)
11、县(市、区)外办面谈报告1份(续办、直办无需提供)
办理流程介绍
1.新办
(1)申请人所在企业向所在地县级外事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进入省外事办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系统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填写、上报申办材料。
(2)县级外事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外办审核
(3)市外办审核通过后报省外办审核、外交部复审
(4)外交部复审通过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加入旅行卡计划的相关经济体批准并为各经济体反馈结果为合格的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
(5)通知申请人领卡备注:允许企业总部集中办卡。在对股权结构或隶属关系进行证明的基础上,允许总公司为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人员统一按规定申办旅行卡。
2.续办
(1)申请人所在企业直接向市外办提交申请材料并进入省外事办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系统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填写、上报申办材料。
(2)市外办审核通过后报省外办审核、外交部复审
(3)外交部复审通过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加入旅行卡计划的相关经济体批准并为各经济体反馈结果为合格的申请人制作和颁发旅行卡
(4)通知申请人领卡3.提前制卡 如部分经济体已审批同意,申请企业可市外事侨务办提交报告申请提前制卡。发卡后,如剩余经济体陆续审批通过,申请企业可申请换卡。
使用、管理
1、使用规则:
(1)旅行卡应与有效护照配套使用
(2)不得用于非商务目的(如探亲、旅游、就业)
(3)只能出入已批准签证的国家
(4)不得违反前往国法律法规
(5)不适用台港之间往来(有联程机票过境除外)
(6)不能另外申请同类签证
2、管理规则:
(1) APEC商务旅行卡一般由各县级外事部门保管。为鼓励申办企业加强自我管理,经企业申请,各县级外事部门可给予资信优级企业一定期限内自行保管旅行卡的便利。
(2)持卡人申请用卡最早可提前15天向旅行卡保管部门提交《领用申请表》,并应在回国之日起的7天内向旅行卡保管单位面交旅行卡,交验护照记录。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面交的,可由企业专办员代交。
(3)续办:旅行卡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人可重新申请旅行卡,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申办程序与初次申请时相同(原卡如到期应交回)。
(4)补卡:遇旅行卡不慎损毁或遗失,应及时向市外办致函说明情况并申请补办,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遗失证明、申请报告。
(5)换卡:遇配套护照遗失或更换,应及时向市外办申请换卡,需提供换卡报告(原卡应交回)。
(6)吊销:下列情形之一者有关企业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外办,由市外办提请外交部及时吊销其APEC商务旅行卡:
(a)持卡人调动、辞职或其他原因。
(b)资信不良,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
(c)不遵守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使用规则。
(d)有关企业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办条件。
(e)外办认定的不符合继续持卡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