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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起,香港非永久性居民身处香港境外也能续签了!
发布时间:2022/4/8 15:19:49   来源:乔鸿国际移民   点击:3029 次

香港因疫情“封关”已经2年多了,而香港入境处的一项规定,一直是身处内地的港漂小伙伴最大痛点——
入境处规定,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人士在递交申请和领取相关延长逗留期限的“电子签证”(或旧式的标签)时均须身在香港。

这就意味着,内地的港漂小伙伴要不就得眼睁睁看着签证断掉,要不就得冒着染疫风险来港续签,一来一回至少隔离14天,隔离费用少则几千多则上万!

但是今天(4月8日)好消息来了,港漂小伙伴们身处香港境外也能续签了!——

入境处昨日(7日)宣布,由4月8日起,身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新措施有效期暂定于今年12月31日届满,入境处会因应疫情发展检视需否延长措施。

下图为香港入境处官网新闻公报原稿:👇

香港入境处公告

在现行措施下,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人士在递交申请和领取相关延长逗留期限的“电子签证”或旧式的标签时,均须身在香港。

新措施实行后,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即使处香港以外地方,亦可办理延期逗留手续,涵盖:

1、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2、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3、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4、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5、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6、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7、以受养人身份居留及修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

符合资格申请人可经入境处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或透过其在港的保证人/获授权代表按照现行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流程递交申请。

结论就是:非永久香港居民们续签和激活签证都不用亲自来香港操作了!

合资格申请人可经入境处电子化签证申请服务,或透过其在港的保证人/获授权代表按照现行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流程递交申请。

入境处提醒非永久性居民,获批准延长逗留期限并不意味或代表入境处承认该人士符合《入境条例》(第115章)下有关取得香港居留权的通常居住要求。入境处会在其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时作出审核,以核实有关人士是否符合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的要求以取得香港居留权。

港府终于因应疫情改了续签政策了,真是造福一众港漂啊!

说到这,那有小伙伴问道:我4月7日之前已经申请延期了怎么办?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咨询了香港入境处,入境处指,若身处香港之外的非永居,在4月7日前已经申请延期或还没申请延期,会根据不同情况作细分安排。

1.身处香港之外的非永居,4月7日前已经递交延期申请,并且获批拿到了写着回港激活时限签注,但并没有在签注指定日期回港激活导致签注过期的。

可以自4月8日起通过网上提交ID92表格,重新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2.身处香港之外的非永居,4月7日前已经递交延期申请,并且获批,但还没有到签注指定激活日期的。
可根据个人安排入境香港激活现有签注;或自4月8日起通过网上提交ID92表格,再次向入境处提出延期逗留申请。

3.身处香港之外的非永居,4月7日前已经递交延期申请,并且获批,但是还没有领取签注的。
可根据个人安排领取已获批的签注;或自4月8日起通过网上提交ID92表格,再次向入境处提出延期逗留申请。

4.身处香港之外的非永居,4月7日前已经根据入境处疫情下的临时安排递交延期申请,但截至4月7日还没有获批的。

 

咨询热线:400-070-8600